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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校訓

校景石頭上刻有校訓:誠樸精勤
校景石頭上刻有校訓:誠樸精勤
校訓源起
民國四十八年八月
本校一向奉行「禮、義、廉、恥」之共同校訓,民國四十八年八月,訓導主任李詠湘教授,為發揚本校優良校風,建議以「誠、樸、精、勤」四字為本校個別校訓,作為師生精神指標共同戮力之準繩。經張丹校長同意,提請校務會議研討,與會各一級主管咸以為此四字足以代表本校特質,乃一至通過,遂即報請教育廳 、教育部核備,正式頒行。
 
誠代表: 存誠去僞,修己善群樸代表: 純潔高尚,謙敬節儉精代表: 專研術業,經研求精勤代表: 淬厲奮發,努力不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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