繳款方式(請勾選)
□a.由中心開立繳款單後,持單逕至總務處出納組繳款,並領取「自行收納統一收據」後,至
心核銷。
□b.校內人士:由本校經費支付者,請持繳款單逕至總務處出納組繳款,並領取「自行收納統
一收據」後知會奈米中心,並填寫本校丙式申請單,依行政程序核銷。
□c.以掛號郵寄銀行本票、銀行支票、郵政匯票(抬頭均請開立國立台北科技大學)至:台北
市106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1號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奈米光電磁材料技術研發中心收。
□d.逕匯入學校帳戶者:請務必於匯款單註明「繳款人姓名」及備註欄書寫「奈米」,請逕匯台
灣銀行城中分行、專戶存款帳號:045036070069、戶名:國立台北科技大學401專戶。 匯款
後請傳真匯款單至光電磁中心,FAX:02-87732608。入帳後光電磁中心將郵寄「自行收納統一收
據」。
□e.預開收據後匯入學校帳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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